食品保健品有别 “五粮液冬虫夏草酒”属违规产品
消费提醒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即指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以下是部分药食同源、可用于保健品的物品名单。消费者在购买高档保健品补品时,可参照以下名单购买,如果是标称人参、鹿茸等不少中高档药材的产品,一定要认准“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白果、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桂、余甘子、杏仁(甜、苦)、牡蛎、花椒、赤小豆、阿胶、枣(大枣、酸枣、黑枣)、金银花、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枸杞子、栀子、胖大海、茯苓、桃仁、桑叶、荷叶、莲子、菊花、紫苏、葛根、黑芝麻、黑胡椒、蒲公英、蜂蜜、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橘皮、薄荷、薏苡仁、藿香等。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马鹿茸、丹参、生何首乌、石决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制大黄、制何首乌、玫瑰花、苦丁茶、珍珠、韭菜子、首乌藤、益母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番泻叶、蜂胶、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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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劼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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