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我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法院已经受理了材料。”昨天,作为湖南22家医用氧企业的代表,湖南衡阳思康医用氧公司总经理莫丛伍对本报记者说,这次的被告竟然是掌管医用氧市场生杀大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悉,前天河南17家医用氧企业已经上交了“状纸”,下周黑龙江等地的企业也将上告,全国预计将有60家医用氧企业起诉国家药监局。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企业集体起诉?我国医用氧监管到底存在哪里问题?医用氧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广州市场的情况如何?本报记者将给您一个详细的答案。
起诉药监局不作为
据莫丛伍介绍,医用氧企业跟**“交恶”真是迫不得已。“现在湖南已经有两成以上的医院使用分子筛设备来自制氧气,而且这种趋势正在疯狂蔓延。但是作为医用氧的监管部门国家药监局却对此事不管不问。如果医院自制的氧气质量比我们好,监管比我们严格,那我们无话可说,但是这些自制氧气不仅成为医院谋取暴利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它不用许可、不用认证、产品不注册以及不检验,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莫丛伍说。
据悉,根据我国医用氧的监管政策,医用氧生产企业都通过国家药监局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取得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将其作为药品来管理;而分子筛制氧则是医院自己通过分子筛制氧设备制造的氧气,并未获国家药监局GMP认证,也未获得药品注册号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但目前分子筛制氧在各级医院普遍使用,却是因为国家药监部门允许其存在,并下发了《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我们投了上千万元进行注册、认证,但是医院却只需要花上百万元买个设备,有了设备之后就不买我们的产品,国家一方面严格要求医用氧企业按标准生产,一方面又允许医院自己制氧,搞双重标准,这不是严重不公平吗?”莫丛伍说。
热点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董长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