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昨日报道,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昨日,发改委紧急回应称,目前,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
多种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
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2009年11月的最后一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与2004年版的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增加了260个药品。
但报道显示,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已有30多个品种的药,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而从这些药品的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
按照我国目前的药价形成机制,药品价格基本上分三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制定价格;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则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格;其余的药品,按照市场状况自主定价。
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解释说,按现行法律法规,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后,将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按规定程序核定最高零售限价。
政府定价前涨价将责令恢复原价
但这名负责人坦言,由于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此期间)不得随意涨价。”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
核查的内容包括,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不过,昨日的报道中援引业内人士的观点,物价部门如何能够真正了解企业的真实成本,真正核实众多药品的价格信息,将会是不小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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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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