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规划 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名录
2010年06月22日 03:50 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6月22日电 卫生部日前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规划》明确要求,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基本用药名录,从政策上保证梅毒患者诊疗费用报销。

曾被消灭的古老性病梅毒,20世纪80年代重新出现,蔓延至全国,近10年传播明显加剧。全国疫情信息系统报告数据显示,199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80406例,200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327433例,发病率年均增长14.3%。2006年梅毒发病数首次跃居全国甲乙类报告传染病种的第四位,2009年梅毒发病人数名列第三。

对此,该《规划》提出梅毒防控目标:5年有效遏制发病激增,10年逆转疫情上升趋势。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艾滋病不可治愈性不同,只要及早发现、规范治疗,梅毒是可以治愈的传染病。现实问题是,在一些地区,梅毒患者医药费用报销仍没有得到保障。

据介绍,中国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已规定,为梅毒患者进行规范化医疗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但在一些地区,梅毒患者报销时,梅毒检测费用往往被拒付。对于用药花费,在按药名报销地区,梅毒患者药费能得到报销;在按病种报销地区,梅毒患者药费报销困难重重。

这位负责人特别指出,梅毒患者在具有梅毒确证检测和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规范的诊疗服务和随访,其病情被保密,医药费用能报销,就不会再“病急乱投医”。同时,医生应主动建议就诊的疑似梅毒患者接受检测,并提供检测前咨询,解释检测和规范治疗的意义,并在医疗过程中对梅毒患者进行健康指导,进行安全套推广等预防服务,就能将早诊早治措施落到实处,并大大加速梅毒疫情控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凤凰健康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