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全国梅毒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加。为遏制疫情快速上升趋势,卫生部21日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
梅毒报告发病数居传染病第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可引起神经、心血管等多系统损害。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导致自发性流产、死产或先天梅毒等。
近10多年来,我国梅毒流行形势日益严峻。统计显示,1999年全国报告8万余例梅毒病例,2009年上升到近33万例;1997年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为109例,报告发病率为0.53/10万活产数,2009年上升到1万余例,报告发病率为64.41/10万活产数。2009年,梅毒报告病例数在我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中居第三位。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梅毒可通过性、血液和母婴途径传播,感染后只要及早发现并进行规范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将梅毒控制纳入“防艾”管理
梅毒与艾滋病有着相似的传播途径,感染梅毒会促进艾滋病的传播。为此,《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明确,将梅毒控制工作纳入艾滋病防治管理机制中,将梅毒监测检测信息纳入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管理,推动两者的联合防控。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制订梅毒控制工作方案,将梅毒控制目标作为评价艾滋病防治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加大对梅毒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要结合当地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统筹安排梅毒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梅毒疫情较严重地区,还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梅毒控制专项经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梅毒诊疗培训与艾滋病防治培训相结合。艾滋病防治专家组中应当增加梅毒防治专家,指导制订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梅毒医疗服务质量的督导考核。
规划要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机构要将梅毒免费咨询检测纳入日常服务内容。对门诊服药者和艾滋病求询者增加梅毒防治咨询检测的内容,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程序和要求参照艾滋病相关服务要求执行。
此外,规划明确,将梅毒等性病的控制作为艾滋病性传播控制手段之一,积极争取“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经费支持,开展梅毒流行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加强简便、快速和有效诊断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开展梅毒有效预防、治疗方法的研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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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婷玉 编辑: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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