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东解读《侵权责任法》之医疗侵权责任
2010年06月28日 14:11 人民网-卫生频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一、隐私: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主要包括:身体秘密、私人空间、私人生活。

二、隐私权: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

三、隐私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

1、隐私隐瞒权。

2、隐私利用权。

3、隐私维护权。

4、隐私支配权。

四、患者隐私权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己有关身体秘密、私人空间、私人生活等信息不受外来侵犯的权利。

2、特征:权力主体特定、保护范围特定、侵权主体特定。

五、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

1、超出诊疗需要的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

2、故意泄露、公开、传播、侵扰患者的隐私。

3、以非诊疗需要知悉患者的隐私。

4、直接侵入患者的身体侵犯其隐私。

5、未经患者同意允许实习生观摩。

6、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等有关资料。

六、患者隐私权限制的情形:

1、公共利益的限制。如传染病防治、精神病人的监护医疗等。

2、与患者本人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利益限制。如医保部门。

3、来自医务人员知情权的限制。

4、特定情形下对患者疾病隐私权的限制。如对轻生患者的危机干预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凤凰健康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