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3500余企业将纳入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2010年08月04日 08:35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宁波8月3日电 (记者 黄小希)记者从3日在宁波闭幕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将307种基本药物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涉及制剂生产企业3500余家,约占我国制剂生产企业总数的七成。

据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网是一个统一的、覆盖全国的药品监管系统,其主要功能包括:使药品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的全过程都处于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实时查询每一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遇有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流向和召回产品等。

按照国务院医改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根据有关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已申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用于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备数字证书及开展培训。

我国药品电子监管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分类、分批、分步骤实施。目前,我国已实现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的电子监管。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电子监管涉及生产企业18家,批发企业560家;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的电子监管涉及生产企业568家,批发企业约1.3万家。

据悉,除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发布基本药物监督抽验结果,依法对抽验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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