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药品“零加成”销售
2010年10月21日 15:41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广州10月21日电(记者孔博、欧甸丘)记者21日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卫生局了解到,今年2月广东省在该县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以来,新兴县对全县12家乡镇医院全部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由医保基金和政府补贴补足医院原有体制下的药品加成收入,全县乡镇卫生院药价平均降幅达17.5%,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基本未受影响。

新兴县卫生局局长张晓聪告诉记者,国家规定的药品加成率为15%,即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成15%销售。新兴县自今年2月9日开始就在12家乡镇医院实施药品“零加成”政策,所有乡镇医院药品一律实行按药品进货价销售。

在新兴县车岗镇卫生院药房的电子屏幕上,记者看到了实施基本药物“零加成”政策以来的药价变化情况。例如,原来常用的80万单位的注射用青霉素纳售价为2.9元,现在的价格是2.522元,售价降低了13%。

张晓聪说,从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9月底,新兴县乡镇卫生院的药价平均降幅达17.5%,住院、门诊人次均费分别同比下降了7.8%、7.2%,共为群众节省药费269万元。

新兴县车岗镇卫生院院长梁渭强说,过去医生收入有近三分之一跟药品加成收入挂钩,实行“零加成”制度后,医生的收入并没有受到影响。

“为了在降低药价的同时不影响医生的收入,新兴县决定对医院实行药品差价资金补偿,原来药品加成部分的资金70%用医保基金解决,30%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新兴县副县长陈敏说。

车岗镇医院医师周义坚说,原来每月的工资在1680元左右,现在每月的工资在1700元左右,“零加成”的推行并没有降低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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