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体器官存在巨大缺口 将建立合法捐献渠道
2010年10月25日 09:33 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共同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初步探索建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的地区包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武汉)、广东、湖南等十余个省、市。试点时间暂定一年。

人体器官捐献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而它又因为可能与每个人发生关系,所以此项试点工作开展之初备受媒体关注。如今,试点工作已进展过半,成效如何?遇到了哪些难题?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如何进行?就这些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

150万患者中,只有1万人能得到移植

中国青年报:今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现在人们对人体器官捐献还比较陌生,你能不能跟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对器官捐献者有什么要求?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中国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一般来讲,对器官捐献者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原则上,只要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或恶性疾病者,一般都适合捐献。

对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器官捐献而言,所有的器官捐献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的原则。凡有意愿捐献器官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对于没有登记的,在其身故后,如果其生前表达过捐献意愿,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帮助其完成捐献意愿。

中国青年报:现在中国器官移植的需求大概是多大?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之前,主要通过什么途径来满足?

王平: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而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得到移植。因此,人体器官存在巨大的缺口,还远远谈不上满足的问题。有许许多多的患者都是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有时万般无奈,一些患者会发起网络求助,在全国范围内搜索;有些“硬撑”着的病人,也要等好几年才能找到合适的供体。

我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器官移植是通过活体移植实现的。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反对活体移植,比如肾脏,本来两个,切一个给别人,就像本来是两个人干的活,现在只由一人来做,这对捐献人的健康肯定会有一些潜在影响。再如肝脏,切一部分给别人,对捐献人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创伤,而且也有引发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更为严重的是,现在发现不少采取伪造亲属关系的手段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形成器官买卖黑市。而目前我们的法律相对而言还不完善,之前就有一则新闻报道说有一伙人体器官贩子只是被判了个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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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俊秀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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