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辐射将可实现自测 专家称不必过分担心
2010年10月29日 16:09 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法国卫生部上周发表公报,要求销售电子产品的商家从明年4月起在所有销售点公布所售手机的辐射水平。公报中说,商家必须在销售点公布手机辐射的比吸收率。另外,法国卫生部还要求所有的手机广告必须标明产品的辐射水平。除手机之外,其他无线电电子产品在出售时也要遵守这一规定。

一时间,手机辐射又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对于手机辐射是否影响人体健康这一问题,科学界始终存在争议,但法国政府在此方面一直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法国卫生部曾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科学依据证明手机辐射的危害,但这种可能性并不能被“完全排除”,负责生态环境事务的国务秘书尚塔尔·茹阿诺甚至提议禁止儿童使用手机。

——市场现状——

标准相对宽松 正规手机都能达到

手机是通过发射无线电波,通过地面基站的接收中转,从而实现语音和数据通信。这种被称作射频能量的电磁波在传输中,或多或少被人体吸收,从而对器官组织造成伤害。

国际科学界用“SAR”值即比吸收率来对手机辐射进行量化和测量,鉴定手机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是否符合标准。这一数值规定了手机对人体每单位公斤允许吸收的辐射量的最高值。世界两大手机辐射标准制定者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和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也对辐射标准进行了统一。手机在出厂前辐射SAR值的美国标准为1.6瓦特/千克、欧洲标准为2.0瓦特/千克。2008年8月1日,我国发布了“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国家标准,规定了靠近人体头部使用,能发射电磁波的移动电话的电磁辐射公众头部暴露限值。标准规定SAR值不能超过2.0瓦特/千克,与欧洲标准相同。此外,标准还规定在移动电话产品说明书中应标识其电磁辐射值。

据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能源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滕俊恒介绍,2.0W/kg的要求其实是比较宽松的,国内正规企业生产的手机都能达到。但手机厂商们却对明示SA值显得极为敏感。在标准的讨论中,他们极力反对要求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SAR值。

此外,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也规定了电磁辐射对于人体的热效应危害值:头部不能超过38℃,躯干不能超过39℃,四肢不能超过40℃。但这些都是就相对单一的辐射激发源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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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晨怡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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