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医院电子病历试点打破“信息孤岛”
2010年11月19日 08:59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沈阳11月19日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18日在沈阳举行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我国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近百家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引导试点医院重视“标准化、安全性”,重点解决以往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表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推进电子病历工作,搭建医疗服务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平台,进一步与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相结合,有助于医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电子病历工作,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促进医疗资源合理使用。另外,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更有利于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据介绍,我国一些医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已有20多年的时间。但由于以往医院之间“各自为战”,采取的技术标准并不统一,造成医院内部信息沟通顺畅,而彼此之间互不兼容,被业界诟病为“信息孤岛”现象。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表示,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规划初步确定,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1个专用网络和信息标准、安全2个体系。其中,卫生部此次牵头组织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一项工作重点就是“标准化”。卫生部将陆续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试点医院具体工作,为早日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奠定基础。

卫生部此前下发了《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的原则,最终在全国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了96家医院,作为卫生部直接联系的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同时确定上海、厦门和无锡等3个城市为区域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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