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被人撞伤后,和肇事方一起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说“未见明显骨折”,于是,他让肇事者走了。一周多后复诊,同一家医院,却告诉黄先生,他小腿骨折,这时,肇事者已经联系不上了。
对此,昨天黄先生告诉导报记者自己 “快崩溃了”,他说:“当初来检查确定没骨折才跟人私了的。现在又说骨折了,我现在找谁负责?!”
初次诊断 未见骨折
黄先生在杏林做木工。去年12月11日,黄先生骑摩托车下班,在314国道上被一辆小货车撞上,黄先生当时连车带人飞出五六米远,摔在地上,摩托车压在了黄先生的右腿上。
发生事故后,黄先生报警求救,120不久后就赶到把黄先生送到岛外一家医院接受急救,当时肇事司机也一起到了医院。“车祸后我的腿很疼,担心会骨折。”黄先生说,后来经过医院拍片和检查后,医生诊断黄先生只是皮外伤。
黄先生出示了一份当初拍片后的诊断,上面写着:“未见明显骨折”。
黄先生相信医院的诊断结论,既然没什么大事,他就决定与肇事司机私了。经协商,司机答应一次性赔偿黄先生1000块钱。黄先生当时没想到复诊会查出骨折,因此连司机的名字、电话,甚至车号都没留。
二次复诊 小腿骨折
此后,黄先生回家一直躺在床上静养。但转眼一个多礼拜过去了,黄先生的伤势并没有改善,反而更加严重了,“疼得厉害,每晚都睡不着觉”。黄先生感觉不对劲,决定再到医院检查。
2010年12月24日,黄先生再次来到该院。这次又重新拍片,医生看完后发现“小腿横向骨折”。
这一结果,让黄先生快崩溃了。由于已联系不上肇事者,黄先生便要求医院承担自己的损失。
黄先生说:“我有可能几个月不能上班,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现在干不了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吃饭,这一家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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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舒 余燕斌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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