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婚姻战争 逾六成“女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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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0日是个“三连十”的好日子,本市有一万余对新人登记结婚。其中“80后”由于正值适婚年龄,占了绝大多数。
新人们扎堆在这一天结婚,无非是图个“十全十美”的吉利,希望自己的婚姻一帆风顺。然而,婚姻是否完美关键还要看如何经营。
本报对朝阳、丰台、东城法院百余件“80后”离婚案做了分析,发现大家通常所说的“七年之痒”在“80后”这里变成了“三年之痒”,闪婚闪离成为特色。同时,30岁的而立之年也成了“婚变季”。
在离婚理由上,因谁来做饭等小事而离婚竟也登上了离婚理由排行榜。
数据解析
特点1
80后离婚逾六成是“妻休夫”
在本报统计的110件“80后”离婚案中,妻子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有67件,占60.9%。
统计发现,“80后”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下降。她们的婚姻观更开放,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更少,一旦对婚姻不满,就会尽快“抽身”,了结这段自认“错误”的婚姻。
法官分析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庭长薄彩峰认为,女性先提出离婚缘于对家庭的要求较高。
丈夫由于在社会上打拼压力大,有时候会忽视夫妻感情的交流。一旦双方出现问题,女性更容易感情用事,所以因一时赌气来离婚的不少。
“妻休夫”的案子因丈夫不同意离婚而驳回的多,而"夫休妻"则因妻子容易"放手"而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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