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跳蚤市场热卖过期食品 专家建议不能食用
2010年10月18日 11:24 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位于东四环化工路附近的和众旧货市场内,每逢周末才出摊的跳蚤市场中有多个摊位销售过期食品,引来众多顾客购买。专家表示,有些刚刚过期的食品虽然理论上可以食用,但是由于食品保存条件各异、保存期不明等,不建议食用。

■过期食品热销

昨天下午,和众旧货市场一角,一个价格低廉的食品摊位吸引了很多顾客:10根装的双汇牛肉火腿肠5元钱3袋,八宝粥1元钱一罐,善合牌的燕麦片10元钱3大袋,而箱子上积满灰尘的产自捷克的啤酒则是1元钱1瓶,“超市里卖七八元钱一瓶呢,我们的货绝对没问题,就是有的过期了。”摊主说,火腿肠、啤酒都是过期产品,而燕麦片、八宝粥则是“快过期”的“原装”。“就是说,货物进超市时是什么样子,我们拉出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没开封。”

再往市场里面逛,卖便宜食品的摊位还真不少,甚至还有专卖进口食品的地摊。在这里,俄罗斯的小米、燕麦米也是15元钱两袋,产自意大利的橄榄油35元就能买到,而同样的商品在超市里要卖到七八十元。记者发现,相当一部分的货物都已经过期,但是一位摊主却向顾客解释说,包装上说的是这个日期前食用最好,但这个日期之后的半年内食用都是“没问题的”。

■顾客买回去大多食用

这些比超市价格低廉的食品,吸引了很多顾客。“这不是给宠物买的,买了自己吃。”一位提着一兜饼干的中年顾客说,她知道这些食品过了保质期,但是她觉得吃刚过期的食品没什么问题,况且价格又便宜,他们经常过来买。购买的人群中,除了中老年人,也有一些年轻人,一位在进口食品摊位前挑选的女孩说,她是这里的回头客。

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并非所有的商品都是“快过期”或者“刚过期”,很多“没过期”的物品上不是重新贴了标签,就是找不到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在一瓶贴有“到期日期:2011年3月3日”的橄榄油上面,记者撕去标签,发现里面的保质期至2010年10月28日。

■专家不建议食用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究竟能否食用?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表示,食品有保质期和保存期,在保质期内厂家保证食品的安全、口感、色泽等,保存期则是食品能否食用的一个界限,一般保存期都要比保质期长久。理论上说,过了保质期但是没有过保存期的食品是可以食用的,但是由于食品种类不同、要求存放条件各异,没有明确标示出保存期,有些食品在过了保质期后就不宜食用,所以不建议市民食用过期食品。

记者了解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有食品的日期等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的相关条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则禁止生产经营过期食品。此前,国家工商总局也曾发文要求商家,“临过期”的商品需要向消费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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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淑英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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