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医药市场有“病” 别让患者埋单
2010年05月19日 13:37 人民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宋嵩绘

据报道,从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厂的15.5元芦笋片,到出售药品的湖南湘雅二医院竟卖至213元,真是“黄金有价药无价”。

药价虚高,医药经销商、医院、医生难逃其咎,但当药品成为获取暴利的工具,我们焦虑的是,政府部门监管何在?

药价“翻筋斗云”,造成了“医药市场有病,患者前来埋单”的乱局,很大原因在于使其价格合法化的“药物指导价”。

药物指导价是“药物最高限价”,在业界也被称之为“药物的天花板价”。政府希望它能降低看病费用,缓解“看病贵”问题。

令人不解的是,为老百姓托底的“药物指导价”却是形同摆设。15.5元的药品芦笋片,指导价定在136元,不仅在湖南如此,广东江门市是190元/盒、河南是133元/盒。

药物指导价竟然成了盘剥高额利润的“指挥棒”。远高于药品生产企业成本价的指导价,其指导作用已基本消失,不仅没有改变药品长期虚高定价的局面,反而成了药商和医院卖高价药的最好借口。

不管药价卖得多高,只要在国家药物指导价之下,它就是“合法”的,消费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窘境。这样的“指导价”,只会被公众看做是对患者的忽悠。

暴利的“芦笋片”,暴露出我国药品定价机制的不完善、药价管理的欠缺。目前,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根据我国现行药品价格管理模式,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政府指导价,定价过程一般是价格主管部门的事情,公众参与度不高。

因此,价格主管部门不能仅仅以生产企业上报的成本资料为定价依据,更应建立严格的成本监测体系,可通过专家评估、行业评审等制度确定药品成本价。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增强定价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防范制药企业虚报成本。

只有让更多的经济主体参与药品定价,才有助于形成药品的合理定价机制。

当然,我国药品价格管制政策失灵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定价机制本身,更在于医药卫生体制造成的竞争的非均衡性,后者阻碍了药品价格管制政策的传导。

要想彻底解决药价虚高问题,需要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需要医改全方面推进,如此才能有效地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王君平 编辑:董长喜
凤凰健康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