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2010年06月21日 15:42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成都6月21日电(记者叶建平)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四川省绵阳市日前出台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试行),规定医患双方申请医调中心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患方索赔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应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去年8月,绵阳市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建立绵阳市医疗纠纷处置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提案。根据提案相关建议,绵阳市卫生局与市司法局、市直医疗机构等部门召开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座谈会。在多方听取意见、充分调查论证和参考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绵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试行)。

新出台的《办法》(试行)明确了医患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等相关方面的反应程序,其中还规定,患方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相关程序,绵阳市还将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年内建立起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正式出台《绵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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