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院医师需规范化培训 财政安排生活补助
人民网福州7月26日电 (记者余荣华)今后,凡被福建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都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其今后报考临床、口腔类别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基地的带教医师指导下,参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按照《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以临床实践能力训练为主。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作为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必备条件。
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日前制订的培训实施意见规定,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该省的乡镇卫生院招聘500名本专科毕业生项目中的临床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三年方可申请并通过相关考核参加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经公共科目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合格后,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福建省、设区市、县(区)三级财政安排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培训对象在本市区培训基地培训的生活补助300元/人·月,在本市区以外培训基地培训的生活补助7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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