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9月起执行新医保药品目录
2010年08月19日 15:35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济南8月19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9月1日起,将执行2010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列出,中药饮片部分用排除法列出。

山东省近日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下称《药品目录》),《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与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

据了解,《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和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药品目录》中,共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41个,中成药1099个,民族药47个。

山东提出,各市需及时更新本市信息管理系统的药品数据库,要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不能以药品数据库未更新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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