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二次议价何止架空制度
2010年09月06日 10:07 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何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被打了8折、7.5折,甚至6.5折以下,药企仍然有利可图?说白了,中标价水分太大。那么,监管部门为何制定如此虚高的中标价?

近年来各地逐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让药品采购和定价在阳光下运行。然而,江苏徐州市多家医院二次议价,即医院所有药品按照中标价的7.5折和8折买进。但是,无论药品进价打多少折扣,卖给患者的都是中标价,也就是说,药品折扣好处属于医院。

众所周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设计初衷有两大目标,一是通过竞价的方式遏制药价畸高,维护患者利益;二是通过公开的方式力促药品采购阳光化,减少药品采购中的歪风邪气。但显然,徐州多家医院暗流汹涌的二次议价现象,已经将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架空。透视二次议价现象,我想到了两句俗语,一句是好经被念歪,另一句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所谓好经被念歪,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国家到江苏省都设置了严格的招标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已经被扭曲,背后形成了赤裸裸的利益链条。在严格按照药品中标价的名义下,医院获得了丰厚的回扣,即差价;扮演中介角色的医药公司,收取的药品配送费大大增加;药品企业可以更多更快更容易地销售药品,利润也自然攀升。在这个利益联盟中,所有的利益主体都是获利者,而这种牟利正是建立在患者被盘剥的基础之上。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即当前的药品中标价本身,也存在问题。为何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被打了8折、7.5折,甚至6.5折以下,药企仍然有利可图?说白了,中标价水分太大。日前,央视东方时空报道了“中标价高过采购价”的新闻:重庆市卫生局公布2010年国家基本药物招标,人们发现,186种药品中,居然多达169种药品的市级基本药物中标采购价高于重庆市黔江区采购价,占中标药品的90.9%。那么,监管部门为何制定如此虚高的中标价?是调查不够周全还是存有猫腻?

其实,无论“好经被念歪”还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都在追问监管是否到位。要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落到实处,就需要引入在场的监督,职能部门应强化动态监督、常态监督。“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聪明的猎手”,制度的价值不只体现在制度本身是否健全,更体现在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践行。同时,更加说明了医药分家的必要性。终结以药养医,彻底推行“医药分离”,才能切断医院与药品企业、医药公司的利益勾连,换言之,让医院、医生无法借机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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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石川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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