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医学理论被指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2010年10月13日 10:15 法制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精神病收治乱局

在黄雪涛的研究中,我国精神病收治的混乱局面分为两个方面,“该收治的不收治”与“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

“该收治的不收治”,主要问题在于家庭监护责任过重,社会救助严重不足、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凸显法律制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即所谓的“被精神病”,这也是报告的重点。

按照报告的研究,“被精神病”陷入了一个十足的怪圈: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出院时却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一旦被收治,无论当事人怎样抗议,都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处理异议。

出院后,司法救济失灵。试图通过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的当事人面临着重重困境,要么被否认诉讼行为能力,诉权被彻底剥夺;要么误入“医疗纠纷”陷阱,在“有没有病”这个问题上进行拉锯战,忽视了收治程序上的不规范。即使经过多年抗争,最终胜诉的当事人往往只得到两三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这是大多数“被精神病”者面临的一个万劫不复的“制度性怪圈”,朱金红就是一个典型注脚。

据媒体报道,2010年3月8日,朱金红是被自己的母亲唐美兰带人将其绑到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

然而,除了个人讲述,唐美兰几乎没有其他论据来证明女儿有病。根据媒体记者所掌握的线索,第四人民医院并未出示过任何可以证明朱金红有病的有力证据。在一份入院诊断书上,一些诸如影像学、实验室检测、心理量表测评之类的硬性数据全部缺失,唯一的依据就是唐美兰提供的“4年精神病史”。

2010年9月12日,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张兵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朱金红不能出院最大的障碍就是其母亲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导致朱金红只能继续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样的“死结”,都源于一个“行规”,那就是只有监护人可以将精神病患者接出院。

被送入医院的朱金红心急如焚,她在院中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她在医院的求救信引起社会关注,某媒体对此作了采访报道,社会上反响很大。许多热心人士呼吁医院放人,有关部门就如何放人问题多次召开由人大、政法委、法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但这么多机构的努力,都输给了精神病院的行业规则:“谁送来,谁接走。”就连其他人能否去医院探视朱金红,都“必须得到朱金红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医院坚持只要唐美兰不同意,其他任何人来都不能接朱金红出院,也无权探视。

9月14日,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医院向唐美兰发出律师函,要求她“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尽快来为朱金红办理出院手续”。唐美兰拒收律师函。医院称将把律师函陆续投向朱金红的父亲、两个姐姐,并称如果亲属都拒绝履行职责,朱金红所在的街道办将成为她的“监护人”。

正当大家都对朱金红短时间内出院不抱希望时,唐美兰突然同意接朱出院。14日下午,朱金红出院。此后,朱金红被软禁在家中,护照、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都被唐美兰控制,一直到后来被网友救出。

朱金红逃离医院后还未走到诉讼这一步,但是更多走到诉讼的人却遭到了惨败。

江津姑娘小玫起诉曾强制收治她的医院,奔波两年都无法立案,该案被媒体报道后才被法院受理。

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于2006年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起诉广州脑科医院,现在案件围绕着“被送治时何锦荣究竟有没有精神病”展开,拖延至今,仍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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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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