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烟碰“软钉子” 一支烟难倒15个部门(图)
2010年10月26日 10:45 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禁烟抓不着现行,就毫无办法

“给我一个烟灰缸。”为给几个外地来的死党接风,伍先生在泮溪酒家刚坐下,就习惯性地翻着菜单美美地抽上几口。服务员走过来客气地说了句“对不起先生,广州已经开始禁烟了,这里不能抽烟。”

有着11年烟龄的伍先生愕然地抬了抬头,碍于死党的讪笑,只好一边嘟囔着“怎么没有禁烟标志”,一边掐灭了烟点菜。

觥筹交错畅怀叙旧间,烟瘾再起,伍先生直接点燃了手中的香烟。“后来其他服务员、值班经理都陆续过来了,但我就是要坚持把烟给抽完,看他们又能怎么着。”事后,伍先生也知道自己理亏,但他的体会却直接指出了控烟的执法困难。“等有能力管的人赶到,我说不定都埋单了。”

在总结了其他城市的禁烟经验后,广州为了更好地将控烟规定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公众维权和参与控烟的积极性,于是《条例》对公民在发现违法吸烟行为时可以行使的权利特意作了明确列举。《条例》第12条规定,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发现吸烟违法行为的,可以行使下列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对不履行控制吸烟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但在现实执法中,不仅知晓的公民少,而且“伍先生”们的横蛮也比比皆是。

根据调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对《条例》赋予公民行使控烟权利的知晓率只有67%,知道违法吸烟罚款金额的只有12.8%,对控烟投诉热线电话(12319)的知晓率只有4.3%。而受访的20名普通公民竟然无一知晓控烟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号码。

“更让人沮丧的是,即使有市民勇于挺身而出,指责违法吸烟的行为,甚至是举报,但却只能面对执法的尴尬。”广州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显得有点无奈地说:“一支烟的功夫,也就几分钟,抓不着现行,就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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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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