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烟碰“软钉子” 一支烟难倒15个部门(图)
2010年10月26日 10:45 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餐厅响应禁烟,营业额下降5%

在这样一种“尴尬”下,记者发现,50天下来的禁烟,烟民多少有点“得意”和“庆幸”,但作为违规的另一主体却显得“十分严厉”。《条例》第25条规定了禁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若不履行禁烟职责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貌似“转嫁”的处罚,一些餐厅、宾馆工作人员表示不满。

位于广州水荫路的一家粤菜馆就是《条例》的积极响应者,该菜馆负责人告诉记者,从8月起店里就全部禁烟,撤掉了所有的烟灰缸,停止出售香烟。“有些就餐的人,因为不能抽烟而离开的情况也发生过,8月、9月的营业额大概下降了5%—8%,但10月份又恢复了一些。”该负责人说,“禁烟是世界大趋势,不能因为我们不去纠正顾客的错误行为而获重罚。”

广州越秀区寺右新马路一家社区饺子店的老板对记者坦言:“我这店就30多平方米,来吃饺子的客人都是熟客,让我来监督他们别抽烟,不大好开口,更不要说举报。”说话的时候,几位客人正在他身后吞云吐雾。

记者还走访了一些已经分设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餐馆、网吧,发现一旦吸烟区满座时,工作人员仍会把客人带到非吸烟区,而不是拒之门外;而在非吸烟区吞云吐雾的客人,即使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也无济于事。

据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广州市的吸烟率为22.8%,按1000万人口计算,广州烟民数量高达230万左右,而《条例》中所规定的禁烟场所几乎包括广州市的各个角落,广州市爱卫会有关负责人也坦承,控烟需要足够的人力,但目前就算是专门负责协调的爱卫会也只有10余人,当中具体做控烟工作的只有1人。“一支烟的功夫,谁赶得及去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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