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力化解农民“看病贵” 新农合覆盖8.33亿人
2010年12月13日 08:37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农民住院看病逾四成费用可报销——贫困县卫生数据彰显中国化解农民“看病贵”成就

12月9日,甘肃省榆中县三角城乡卫生院,农民张磊正为因化脓性扁桃体炎住院一星期的妻子办理出院手续。

“住院7天花了约700元,对我们农民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张磊说,好在全家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出院即可报销约450元。

张磊所在的榆中县位于中国西北的黄土高原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榆中县卫生局副局长许爱民说,从2003年开始,新农合在中国乡村试点并推广,榆中县于2006年开始推行新农合,目前全县38万多农民中94%参加了新农合。

“现在农民每人出资30元,中央补助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70元,即年人均统筹160元建立基金,对农民看病进行补偿。”许爱民说,榆中县农民在省、市、县、乡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看病,报销比例依次可达50%、60%、70%、75%,但不同级别医院住院门槛费和非报销类药物费用不能报销。

许爱民说,2006年刚推行新农合时,榆中县年人均统筹45元,其中个人仅缴纳10元。

随着人均统筹的增加,榆中县人均住院费用中实际报销的比例从2006年的28.26%上升到2009年的46.79%。今年前10个月的实际补偿比也达到43%。

“报销比例的提高,得益于国家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的投入不断加大。”许爱民说,因为报销比例提高,农民不敢住院的现象得到缓解,2006年农民住院率为2.94%,2009年达到了6.85%。

有了各级财政的支持,“农民看病找国家报销”这一过去从没听说过的事情如今变成了现实,让中国农民体验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许爱民听到过有的老农感叹:“国家政策比养儿子好,国家给钱,儿子要钱。”

榆中县三角城乡龚家屲村卫生所71岁的乡村医生范希平从医48年,他告诉记者,在新农合实施之前,不少农民明知自己得了重病,却因为昂贵的治疗费而不敢住院,只能硬扛着。

在榆中县,现在新农合年最高报销限额为5万元,是当地农民纯收入的15倍以上。范希平说,有了新农合,农民不再那么害怕住院治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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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国亮 荣燕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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