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年小吴和四川青年小军有着几乎相同的遭遇。他们都因在体检中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而被所在地教育部门拒绝录用为教师,小军还被当地教育局泄露了隐私。小吴和小军先后到法院起诉所在地的教育部门,两起案件分别被称为“国内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和“国内艾滋感染者隐私泄露第一案”。
10月27日,小军因“就业遭遇歧视且私人信息泄露”起诉四川教育部门被立案,国内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隐私泄露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在近日针对上述案件举行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发出警告称,我国目前很多规范文件已经将就业歧视制度化,包括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工作的权利
“我想当老师,我想要这个岗位。”这是小军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小军至今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怕家人接受不了,他没有告诉父母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消息。突然面对如此大的压力,小军也是很无奈,“我只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是艾滋病患者。只要没有发病,可以像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我在考试中成绩很出色,说明我有能力担任教师,当教师是我的梦想,我只想走上讲台教孩子们音乐。”
出生在四川省大凉山贫苦农民家庭的小军,通过自身努力,考上了当地一所师范学校的音乐师范专业。2002年毕业后,他开始在当地一所小学当代课教师。2006年,他所在的地区举行代课教师转正考试。小军报了名,但遗憾的是,以1分之差与教师岗位失之交臂。之后的几年,为了生计,他不得不暂时放弃当教师的想法,开始外出打工。
2010年6月,小军报名参加了四川省盐边县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考试,报考了盐边县小学音乐教师的岗位。8月9日,小军参加了笔试。8月20日,小军在小学音乐类岗位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参加面试。23日,根据盐边县教育局的公告,小军通过笔试和面试,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后,小军才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不仅再次跟自己喜爱的教师岗位失之交臂,他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消息还被相关部门公开,这让他痛苦万分。小军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向盐边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盐边县教育局不予录用违法,对于泄露原告隐私的行为,要求被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无独有偶。今年,安徽省安庆市某学校招聘教师。某师范大学毕业生小吴连续通过了笔试、面试,但在体检过程中,被查出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安庆市教育局对其作出了不予录用的决定。
被拒录后,苦闷的小吴开始在网上查询相关知识,了解到处于潜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工作能力上与非感染者并无任何不同。《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明文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安庆市教育局的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就业歧视。
小吴也选择了向法院起诉。10月13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开审此案,据悉,法院将于11月内宣判。该案被称为国内“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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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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