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监局发出通告:网上卖药得有执照
2010年07月14日 19:43 凤凰网健康 】 【打印共有评论0

处方药在网上大行其道,无资质的网上药店一片繁荣。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指出在我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记者昨天在百度搜索上键入“网上购药”,一口气搜到3.54万个相关网页。一些网 上药店为了吸引顾客,还以会员制形式推出,会员价比零售价普遍便宜1到3元钱不等。规模稍大的个人药店还专门开设了网上会员社区,有的会员超过500名,其火热程度可见一斑。

从中药、西药到注射剂,甚至一些高价处方药都可以在个人开设的网上药店买到。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售药只能卖非处方药,但记者昨天在医药网站上发现了“康君沙”、“阿奇霉素片”等处方药在公开出售。

网上购药的最大优点是方便,最大问题是用药安全。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死于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有近20万人。网上买药绝大多数不需要医生的处方,这个漏洞造就了网上处方药销售的市场。另外,这些药店为一些有着难于启齿病因的消费者提供了隐蔽、快捷的购药途径。一些消费者出于私密性的考虑选择了网上购药,出现问题后又因私密性而不敢诉诸法律。

市食药监局再次重申,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即日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任何个人,未取得资质网上卖药,食药监局将会同其他监管部门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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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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