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婴女”被判一年不上诉
晨报西安讯 6月8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依法判处葛倩茹有期徒刑一年,葛倩茹当庭表示不上诉。至此,轰动全国的“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婴儿被拐案”画上句号。葛倩茹表示,她对法院对她从轻处罚的审判结果表示意外,并表示感谢。同时对受害人家属对她的谅解表示感谢。
法院审理查明,葛倩茹欲收养一名婴儿,遂于2009年11月21日凌晨5时许,来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身着从该院护士更衣室盗取的医用白大褂,进入该院妇科3号病房,以给张兰芳所生的女婴进行检查为由,从张兰芳的婶婶屈娥娃手中骗走女婴后,逃离现场。2009年11月30日,葛倩茹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拐婴儿被解救。
《三秦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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