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回扣成行业潜规则 专家呼吁加强法律监管
2010年11月18日 19:40 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杭州11月18日电(记者 成效伟 见习记者 余哲)日前,网帖爆出的杭州六家大型医院医护人员收受杭州泰瑞医疗器械公司回扣记录激起轩然大波,也再次刺激了本就敏感的医患关系。是如网帖所说的确有其事?还是如涉案企业宣称的竞争对手的有意中伤?本网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收受礼物确实存在

“我们杭州市卫生局只负责对回扣清单中的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杭州市中医院医护人员的调查工作,具体情况应该向浙江省卫生厅咨询。”杭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回扣门”的调查结果,他们并不清楚。

记者从浙江省卫生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当前,部分被调查医护人员已承认接受过医疗器械商赠送的书、资料、沐浴用品等礼物,有的也以科室名义接受过医疗器械商赠送的数码照相机和电话卡。

“所有被调查人员均否认收受过医疗器械商的现金和购物卡,杭州泰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代表也否认给医务人员送过现金和购物卡。”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表示。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杭州泰瑞医疗器械公司的余经理,但其以“在外出差”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事实上,余经理曾在11月16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泰瑞公司从未以现金等任何方式支付医院医务人员回扣,只是因学术交流需要给医疗团队送了数码相机及少量电话卡,主要用于医疗资料的拍摄等工作用途。

“既然医护人员收受礼物已被证实,那我相信现金回扣也一定存在。毕竟在医护行业里,是以药养医的。凡事得按规矩办事,如果舍不得花钱,我觉得一瓶药都卖不出去。”杭州网友“Lorenzo”称。

专家称应加强法律监管

“在看病的时候,经常会发现一些医药代表围着医生转,各医院的药房也被医药公司紧紧盯着。”杭州市民王鹏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一位刘姓药品经销商透露,药品的生产成本仅占药价的不到5%,药价形成的大部分利润被销售环节所吞食。目前,一般药品的回扣在10-30%之间。“不管这次“回扣门”是否涉及到现金,但在医药行业内,医生拿回扣、收红包已是公开的秘密。”

对此,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王录春表示,医务人员在行医配药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或药品供应商的财物,应属于《医师法》禁止的“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同时还应综合手段、数额、后果等多方因素进行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一般可根据《医师法》进行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分工中对医生、会计师、律师、法官等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一般都会通过立法进行行业规范,而这些行业均会将‘职业道德’入法,同时也对其‘独立性’进行肯定。”王录春称。

王录春认为,医疗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市场给予医务人员财产性质的“回扣”,破坏了市场经济中“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也必然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类不正当行为后果严重的,医疗单位或业务人员个人有可能构成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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