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肝移植死亡 医院过度医疗被判赔付93万
2010年12月23日 11:08 荆楚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3个多月内两次肝移植后,武汉某高校的小张不幸死亡。从此,他的父亲张爹爹开始了长达10年的诉讼马拉松。

在经历一审、二审、重审后,硚口区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时认为,两次肝移植都是在小张严重感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实施的,武汉某医院存在过度治疗。依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我国《侵权责任法》新规,该法院昨日作出判决:医院应返还小张支付的肝移植医疗费76万余元,同时赔偿原告17万余元。

接到判决书,张爹爹长吁了一口气:“这么多年来,我自学了多部法律书籍,一直用法律手段维权。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据悉,该案系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湖北首例过度医疗判赔案。

耗费百万,两次换肝后不幸死亡

昨日,74岁的张爹爹从汉川老家来汉,向记者介绍儿子患病死亡的经过。张爹爹说,他育有五名子女,换肝死亡的是长子小张。

小张生于1962年,从小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毕业后在武汉一家高校工作。1993年,他出现呕血、并伴有黑便,几经治疗仍无好转。2000年7月30日,他因连续呕血、解黑便,在武汉一家医院就诊后住院。经检查诊断为:肝硬化、食道胃底静脉曲张出血。同年8月1日,医院经过会诊后,向小张的妻子下达《病危通知书》,主治医师建议对小张行肝移植。

同年8月8日,小张接受了肝移植手术,术后血象较高。专家会诊后认为他肝移植后感染严重,须进行二次肝移植。

同年11月21日,医院对小张进行了第二次肝移植手术,但术后感染仍不能有效控制。小张出现败血症、多器官功能衰竭。10多天后,小张不幸死亡,年仅38岁。

3个多月内,耗费医疗费近百万元。小张临终留下遗言:“人终归要一死,但一定要死得明白。医院得赔我的肝......”伤心不已的张爹爹决定打官司讨说法。但他没有料到的是,这一诉讼,前后竟历时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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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皓 张琳丽 周宁 刘春燕 径田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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