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30多万医疗费未结清扣留病人遗体3个月
家属不知治疗中使用昂贵药物
经过再三要求,医院给了历先生儿子一份费用清单。他发现,其中有不少昂贵的药物,使用之前是应该和家属沟通的,但医院并没有和家属提起过。
他还提出质疑:“按照常识,当病人已经欠费时,医院应该告知家属,敦促补交费用,不交的话就停止治疗。但医院根本就没提过这茬,也没停止治疗。人死了,才告诉家属已经巨额欠费,实在是有悖常理!”
律师接案
今天上午提交起诉状
历先生联系上了北京市中广维天法律服务所主任芦争,寻求法律帮助。
“遗体简直成了‘人质’,医院的做法太过分了!无论欠费是不是事实,给付这笔钱是否应该,医院都不应该这样做!”出于同情,芦主任决定受理此案。
他告诉记者,他已经详细了解了案情,写好了起诉状,今天上午到石景山法院起诉医院,诉讼请求就是讨要遗体。
芦主任表示,从法律责任上说,医院没有权利扣留遗体,且有义务协助家属办理丧葬手续。
家属欠医院医疗费用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如果出现欠费纠纷,医院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能这样做。
“如果不是遗体,是一辆轿车或其他财物,医院为保障自身经济利益而扣押下来,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遗体不是财物。医院的做法也太不道德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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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中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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