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冯世良建议对女性采取弹性退休制度
2010年03月05日 15:10 北京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既然倡导男女平等,男女退休年龄差别可否取消,做到一视同仁?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医疗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逐步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甚至可以对女性采取弹性退休制度,在一定年龄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退休时间。

缘由:退休政策没有与时俱进

冯世良委员认为,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确立于建国初期,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这种退休年龄的规定存在性别差异,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而且也没有与时俱进,60年里,人均寿命大大延长,女性受教育程度及政治参与度不断提高,现行政策已凸显出不合理性。

好处:同龄退休减轻社会养老压力

在冯世良看来,现行女性退休年龄政策除了违背男女平等的精神外,还存在诸多不合理性:首先,是对女性人力资源的浪费。随着社会发展,大批女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在体力上并不逊色于男性,她们普遍受过高等教育,55岁时正是她们思想、业务、水平、能力的“黄金期”,这时候退休是对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其次,男女同龄退休是国内、国际退休制度改革趋势之一。目前,京、沪、深圳等地区男女同龄退休的呼声日益强烈,吉林长春已开始实行男女同龄退休。而在国际上,规定男女同龄退休的国家约占80%,同龄退休体现了国家对男女平等的参与权和发展权的尊重。

再次,男女同龄退休有利于减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负担。我国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的依据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60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格局发生很大变化,人均寿命大幅提高。较低的退休年龄与继续延长的人均寿命必然会加重国家经济负担。适当推迟女性退休年龄,对社会养老基金来说会形成多予晚取的好处,有利于减轻社会养老压力。

建议:一定年龄范围内自由选择

冯世良委员建议:一是要加强正面宣传,让民众充分认识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必要性,充分理解男女平等的合理性。根据调查,有些网民反对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主要是担忧阻碍年轻人就业,但符合延长退休条件的只是极少数人,并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二是延长女性退休年龄不能一步到位,应循序渐进,建议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先提高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年龄,第二步是采取弹性退休制度,逐步取消男女退休年龄差别,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弹性退休政策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对普通女干部和工人可根据自愿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退休年龄,同时,要严格区分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等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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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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