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乳制品非法“加料”(图)
2010年03月15日 09:05 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非电解质晶体类

这些物质是指在水中不发生电离、以真溶液形式存在的小分子物质,如尿素、蔗糖等。

3.胶体物质

一般都是大分子液体,以胶体溶液、乳浊液等形式存在,如米汁(米汤)、豆浆等。

4.防腐剂、抗生素类

指具有抑菌或杀菌能力的物质,如各种防腐剂(甲醛、硼酸、水杨酸、双氧水等)、农药(如敌敌畏等)、抗生素(如青霉素等)。防腐剂、农药一般掺入量少,因为会引起中毒,危害严重。

掺入抗生素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加入乳中,二是奶牛使用抗生素后残余在牛奶中。按照规定,奶牛在使用抗生素后一般要有5~7天的休药期,这期间产的奶是要废弃的,但个别不良生产者却将此类牛奶销售给乳品生产商混入流通渠道。目前很多细菌已经对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过去使用青霉素治疗奶牛乳腺炎,一般一次用几十万单位,而现在用药量已增加到几百万单位,如此大的用药量会造成抗生素在奶中残留。这类奶品喝多了,当某种传染病流行时,将会因大范围人群的抗药性而缺乏有效药物。

5.杂质

指和牛乳呈互不溶状态的物质,如白陶土、白鞋粉、洗衣粉等,更严重的有不良生产者在牛乳中倒入牛尿、人尿等。这些掺假物质,轻者使人们得不到应有的营养、经济受损失,重者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甚至造成食物中毒,严重者造成死亡。

6.高含氮化合物、高含脂肪物质

如三聚氰胺、蛋白粉、皮革粉、脂肪粉等。以皮革粉为例,其属于非食用高蛋白物质,主要成分是皮革水解蛋白,这些物质在体内无法分解,还会慢慢积累导致中毒,对人体危害很大,甚至造成儿童死亡。

对策

分散消费,避免危害

面对如此种类繁多的非法添加物,消费者在购买乳制品时,仅仅依靠感官进行识别,难度非常大。

不过,对于解决乳与乳制品存在的问题,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农产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农业部还成立了专门的奶业办公室,强化监管非法添加物进入乳与乳制品的重点环节——生鲜牛奶的生产、收购环节。

同时,乳制品中添加非法物质在总体上属于个别现象,而且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者、不同生产季节都有差别。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乳制品时,可采取分散购买不同品牌和生产日期产品的方式,避免集中购买、连续消费同一品牌的产品。同时,应尽量少买所谓的“花色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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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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