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外很多企业在招聘临时工,吸引了不少求职者的目光。 记者高鹤涛摄
●工业区内不少工厂“大量招收临时工”
●专家指出,“临时工”每周工作超过24小时以上的必须按全日制工资支付,并购买社保,企业不能打擦边球
满眼都是招临工广告
沿着深惠路,记者来到横岗部分工业区调查时,发现与年初工厂大量招聘普工的情况不同,“大量招收临时工”、“长期招收临时工”的广告横幅非常显眼。
在银海工业园,一招聘广告写明:因众多企业货源充足,特委派劳务派遣,大量招收临时工,有电子厂、塑胶厂、玩具厂、鞋业厂等,需大量男、女临时普工;要求17~40岁,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工资待遇:计时,1500~1800元左右。
随后记者假扮“包工头”,按广告上所指示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姓张的负责人。张小姐介绍,工资按小时计算,如果是一般的农民工工资为4.5元/小时,而职校的学生(暑期工)则为4.6~4.7元/小时。“放心,保证一个月有280个小时以上,一个月可以赚一千三四百元。”张小姐说。
名为招“长工”却不签合同
而一些企业在招聘普工时还会“挂羊头卖狗肉”,名为招聘长期工,实际上却拒绝与员工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位于民治横岭工业区的灿忆光电有限公司在自家工厂门前张贴了招聘广告,称希望招聘焊接熟手以及普工若干名。
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的招聘负责人邱先生。邱先生表示,该厂焊接熟手的工资为1000元底薪加每小时5.8元的加班费。当记者问到其是否会签劳动合同时,邱先生先是说“头三个月不会签”,记者再追问三个月后会签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邱先生终于坦言,称厂里的数十个工人就没有一个签合同的,也没有购买社保。
临工待遇差距大
记者调查发现,同样是招收临时工,但待遇差别却很大,从4.4元/小时~10元/小时不等。
在信义汽车城对面的一栋大楼的外墙挂着大幅的招收临时工的广告,按照指引,记者来到位于二楼的乔氏劳务派遣公司。在工作室里,挂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龙岗××电子厂 4.4元/小时;××玩具厂4.4元/小时……”。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专门为附近的企业招收临时工,大小企业都有,进去和普工做的事情一样。
而九鼎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此前就曾经为一家台资电子公司招聘作业员,对象是中专、职高、技校学校的学生,宣称其短期工按法定工资标准发放,一般工作日的加班费却达到每小时7.76元,周六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薪更能达到10.34元和15.32元。
关注
临时招工
下月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至1100元/月,平均增幅超过15%;而主体集中在关外的外来劳动者受益更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22.2%,加上加班工资的相应增幅,外来劳动者的收入预料约上升30%。
然而,记者却发现,关外出现了大量招聘临时工的现象,调查发现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流行”接短期订单,而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于是出现了企业应付式的招收计时临时工的现象。 文/记者廖嘉明、钟达文
原因分析
原因一:
为应付短期订单普招“临工”
据了解,按照深圳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外全日制的小时工资为5.17元,在“招工难”的情况下,企业连长期普工都招不到,为何如此低的价格却能招到临工?企业又为何要大量招收临时工?
“部分应聘临时工的并不是按同工同酬计薪的。”一名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解析说,深圳刚刚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但是关外大部分企业都是劳动密集型的,为了完成订单,又不想因为工资把利润都“吃掉”,于是部分企业应付式地招收计时临时工。
“这些临时工,派遣公司一般都不会给他们买社保,按小时付薪,还不用额外给加班工资。”该名负责人解释,法定的加班工资目前每小时为7.76元,周六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薪更能达到10.34元和15.32元。
自金融危机以来,国外采购商都已经习惯了以短期小订单为主的采购方式,短期订单常态化倾向比较明显。深圳海关一名贸易专家表示,短期订单越来越多,可能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企业不敢“养”充足的长期普工,接到订单时,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并尽快完成订单,就会招聘临时工。
原因二:
暑期将至,学生“临工”受青睐
据深圳才智中南人才市场运营经理赵志军介绍,在该人才市场登记申请“打短工”的求职者一直以来都非常少。
赵志军分析认为,由于部分短期工岗位是随短期订单“应运而生”的。随着短期订单越来越多,不少用工企业对短期工的需求也在增长,但愿意“打短工”的应聘者数量却并不足以填满企业的“胃口”。
而随着暑假的到来,学生已经成为企业临时工的重要来源。知情人透露,一方面是很多企业在招工,但是学生却认为工资不高或知名度不够不愿进入这些企业。而学生为了利用暑期挣学费,学校会组织他们出来实习两三个月,所以多数是做临时工。
知情人表示,学生型的临时工很受企业所欢迎,原因在于“便宜,而且有学校管着”。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普工的工作是很简单的,学生完全可以做得来,按小时付薪,一个月只要付1000多元,企业就可以换来一个普工的工作量,成本还会下降了。
九鼎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位刘姓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招收的短期工的部分管理工作,如短期工作期满后的撤离,由学校分担,企业付出的工资待遇将会高一些。
专家意见
临时工时限长者需按正式员工待遇
用“高薪”养短期工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员工每周工作超过24小时以上的必须按全日制工资支付,并且实行同岗同酬待遇。对于以“劳务派遣”名义打擦边球行“临时工”之实的用工方式,深圳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翟玉娟直呼“违法”。
“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收临时工,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劳动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翟玉娟表示,每天工作超过4个小时以上的,就不算临时工,不应以小时计工资,“实际上他们这些临时工干的是和普通工人一模一样的活,按规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按法定工资付薪,并购买社保。”翟玉娟说。
“以实习的名义,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学校组织的方式,变相地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也是不合法的,劳动部门应该大力查处这些现象。”翟玉娟说。
用“高薪”养短期工
对于短期工、临时工流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吴蓬生的观点比较独特。在吴蓬生教授看来,短期工的流行其实是一种正常现象,“目前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还是偏于僵化的,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劳动者都显得不够灵活,短期工流行正是对这种僵化的一种修正。”吴蓬生说,“实际上一个企业的产品开发要求变化是非常快的,也会有很多季节性产品的生产需求,所以应该允许有短期工制度的存在。”他甚至认为,短期工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升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
不过,吴蓬生同时强调,短期工必须要与相对的高薪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要给予这些签订短期劳务合同的工人更高的工资,才能体现劳资双方的平等关系。
那么如何确保短期工人的“高薪”呢?吴蓬生认为政府可以立法强制规定工资支出占企业运营成本的比例,从而限制企业用短期工劳务合同规避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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