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医检致“看病贵” 检查结果互认遭遇执行难
不能“一刀切”
成都市第二医院院长徐俊波认为,检查结果互认需要逐步推进,目前只能作为一个指导性的原则,而不能强制性地搞“一刀切”。
“因为患者的病情是动态发展的,所有的检查化验都有时效性,所以有些重复检查是必须的。大多数时候,医生肯定不能凭着一个月前的化验结果或者影像资料就对患者病情作出诊断。”
徐俊波说,如果一名患者在甲医院做CT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然后选择到乙医院治疗,那么乙医院的接诊医生在问诊、读片之后,根据之前拍片的时间和患者当前症状,极有可能让患者再做一次CT检查。等这名患者入院做手术前,有可能要又一次接受CT检查,这次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病情的进展情况,为制订手术方案提供依据。“是不是有新症状,有新发现?互认一定是要建立在病情需要的基础上,以达到最佳医疗效果为准。”
从今年4月开始,第二医院对避免临床病人重复检查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半年内曾在本院住院的病人再次入院的,病历必须提档合并。
徐俊波告诉记者,血液、肝功之类的化验项目,目前大部分都是机器检测,一定时间范围内不会出现很大变化。而影像学检查人工因素影响很大,不同医疗机构出具的报告单也会出现较大差异。
“应该从门诊常见病开始、从没有人工的化验项目开始,进行试点,制定标准,逐步推动。”徐俊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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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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