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急救条例规定“救护车5分钟到达”引争议
2010年08月23日 09:34 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应在10~15分钟内到达

理由:有意见认为,为了确保伤病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法规应当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到达急救现场的时限,比如10分钟或15分钟。

专家解读:广州急救网络在中心城市比较完善,基本上急救半径都在几公里内,但郊区和城乡接合部就不是很完善,有些地方医院调车过去要半小时以上。

交通状况不允许

理由:医疗机构方面认为,不能硬性规定到达急救现场的时限,主要理由是广州市目前的交通状况欠佳,急救车在前往急救现场的途中容易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

听证背景

广州急救电话每年受理逾百万次

为了了解此次听证的来龙去脉,记者采访了广州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既俗称的“120”指挥中心)。据介绍,其实本次听证选取的这2个事项正是实践中他们经常遇到的例子。“120”急救医疗网络至今已为广州市民服务了20个年头。据统计,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平均每天接受求助电话3000个,指挥发车救助次数达300次,为协助医院进行急救医疗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电话受理从最初的每年十多万次到今天的每年一百多万次,急救出车已突破每年十万次。现在,加入广州120急救网络的医院达56间,配置救护车有130多辆。

据该中心副主任黄力介绍,要充分认识此次听证的因果,就必须了解广州急救医疗网络运行的模式。据了解,全国目前急救网络有二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北京、上海等城市所实行的模式:急救指挥中心就像一间中等医疗机构,拥有自己的医生、护士和担架员以及急救车,它负责承担从出车到院前急救的职能,然后再送往医院进行院内急救。这些急救指挥中心拥有近千名员工。另一种是广州实行的模式:即急救指挥中心只是调度中心,调度各医院的急救和医护人员前往急救。广州急救指挥中心只有28名编制的人员。“我们实行的是统一指挥、分片负责、依托医院、专科出诊的原则。”黄力表示,广州“120”急救网络规定每间医院负责一定区域的院前急救任务,由120指挥中心接到电话后,根据病情调度该医院的急诊或专科医生出诊。广州这样做的好处是网络运营成本低,而且实施的首诊负责制,由医院出车,从院前急救到院内急救一条龙负责,对抢救患者生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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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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