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场所禁烟承诺将到期 控烟步履蹒跚
2010年10月25日 13:27 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政企分开,还是取消专卖?

国际控烟人士认为,在公众健康问题上,烟草业绝非利益攸关方,而是敌人。将于下月在乌拉圭召开的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四次会议,将重点讨论公约第5.3条的实施准则,即如何拒绝烟草业干预的问题。

这一议题直指中国政企合一的烟草专卖体制。中国是世界上少数仍对卷烟实行专卖制度的国家,授权行政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从烟叶生产、收购到卷烟生产、销售的整个流程,它的另一身份是中国烟草总公司。

在中国政府为履行框架公约而成立的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中,国家烟草专卖局亦是成员单位之一。控烟专家指出,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政府部门,要履行公约的控烟义务,但同时它又是烟草公司,要维护本行业利益。这两种角色存在着无法调和的冲突。

有外国专家形容,当中国官员在讨论控烟这一公共卫生政策时,烟草公司的代表就坐在旁边。这就好像让狐狸坐在鸡笼里,讨论如何保护小鸡,其结果可想而知。国家烟草专卖局设计的警示作用虚弱的烟盒,便是一例。而框架公约5.3条的规定,“各方在制定和实施有关烟草控制的公共卫生政策时,须采取行动保障其政策免受烟草行业的商业和其它既得利益的影响……”,目的正是把狐狸逐出鸡笼。

著名控烟专家、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功焕曾解读说,5.3条的规定意味着烟草专卖局不应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之一,参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会议。是否果真如此,很快将在下月乌拉圭举行的缔约方第四次会议上见分晓。

此次悉尼控烟会议针对烟草专卖制度举行了一场对话: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杨杰主张打破中国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体制,加快履约进程;泰国卫生部控烟顾问普利凯特的观点颇出人意料——从泰国控烟经验看,保留烟草专卖制度更有利于控烟。

据介绍,具有专卖性质的国有企业泰国烟草公司(TTM)归财政部管理,其主要目标是追求通过烟草行业获得更多收入。1989年成立的国家控烟委员会,则由泰国卫生部担任主席,专注于控烟和保护公众健康。

在目前的泰国烟草市场上,国有的泰国烟草公司占三分之二份额,菲墨、英美等国际跨国烟草集团占三分之一份额。普利凯特说,泰国曾打算将泰国烟草公司私有化,但最终没有这样做,原因是他们发现,国有烟草公司和跨国烟草集团都反对控烟,但相比较而言,国有烟草公司的经验不太丰富,不那么野心勃勃,政策游说的能力不太强,最重要的,是比较听政府的话。比如,泰国政府可以要求TTM不把女性作为营销对象,但却无法要求跨国烟草公司这样做。

“大幅提高烟税和实行有效的烟草警示包装,同时保留国有专卖制度,让国有烟草公司听命于政府,这就是泰国有效控烟的秘密,”普利凯特说,“每个国家都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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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钱江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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