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呼吁 碘盐知情选择权应还给公众
国民食盐碘含量总体偏高
从此次发布的《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中可看到,目前国民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约5个省处在过量水平,16个省处在大于适宜量水平,食盐中碘含量有下调余地。
“不同地区饮食结构不同,具体情况迥异。即使相同县城的不同镇,碘摄入量水平都可能有较大差异!”北京清华医院总执行长王志华教授表示,从政策管理角度而言,有必要施行“多中心决策管理”———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实施方案。一如此次卫生部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平均水平±30%……“但是,能否再多一种不加碘的选择呢?”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一并还给公众呢?”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中秋告诉记者,在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一般会为消费者提供两种食盐,即加碘盐和非加碘盐。有些地方还为市民准备有详细的食用指南,供人们自由选择加碘盐或非加碘盐食用……
在姚中秋看来,“一刀切”确实能满足一部分人群的补碘需求,更可有效预防诸如“大脖子病”,但却给另一部分人群带来了副作用。“所以,如果能把碘缺乏、碘过量两者的弊端及时告知老百姓,同时把选择食用加碘盐、抑或非加碘盐的权利,交还到公众自己手中,而不是像目前那样只提供加碘盐,非加碘盐‘一袋难求’,也许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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