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部分医院私自拆分“人均限额”
为何出现这一怪现象?记者采访了熟知内情的有关人士。这位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奇怪现象,原因众多,首先就是某些医院不愿共享病人信息。他说,即使在其他医院已经有了检查结果,换了另一家医院就不被承认了,“因为医院的收入很大一块来自诊疗费用、医保结算费用等,医生工资、奖金也与它息息相关。”
该人士还介绍,目前年底医保部门和定点医院的结算方式也可能间接引出了这一奇怪现象。他告诉记者,目前医保部门本着节省的原则,会根据前两年这家医院参保人员人头数,比如1万入院病人和总的金额,给这家定点医院一个人均医保治疗费用。他举例,比如每个入院医保病人为9000元的限额标准,如果年底结算时,人均限额还没有达到,医保局会给予医院一定奖励,如果人均只用到了8500元,那1万人就节省了500万元,可将这部分费用的50%或70%作为奖励,当然如果超出9000元就没有1分钱补贴了。
这只是医保部门和医院的结算办法,记者了解到,有些医院继续拆分,从而分摊到每个科室,比如人均9000元的限额,儿科人均2000元,肿瘤科人均3000元,消化科人均4000元。
有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可能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位病人可能要用20000元才能治好病,但用到10000元时,医院就会催着让他转院,出现胡淑芬父亲遇到的同样情况,“当然有些医院也很会做,就推介给其他有业务联系的医院,这样既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人均限额,还可能会有一定的利润回扣。”
管理部门:
医院以“超额”要患者转院违规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答复,如果病情不符合临床专业规范关于出院或转院的规定要求,医院以医药费用达到所谓“定额”为由要求患者办理出院转院,都属于违规行为,参保人可向广州市医保局投诉,广州市医保局一直狠抓对医院医保服务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还介绍,目前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采取了单病种结算、床日结算、限额结算等混合结算办法,其中对普通疾病住院由定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通过医疗服务协议确定住院医疗费用,按年度次均定额结算。
据他介绍,这是对各医院全年收治的全部医保住院病人基本医疗费用平均水平的调控指标,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标,而不是针对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的限额,定点医院不可以将定额与单个住院病人的实际医疗费用相提并论,不得对定额进行层层分解,医保部门也没有制定出院费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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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云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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