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张小楚
二十二岁这年,我再次遇到张小楚。
剧团解散后,他随伯伯来大连做生意,而彼时我也在大连。街头遇到他时,我站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看着他,他亦这样看着我。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五年过去了,他依然这样玉树临风,倾国倾城。这个曾经的许仙和曾经的白蛇就那样在大连的街头发着呆。
这是十二月的大连,有冷的风,有潮湿的海腥味。他走近我,娘子,我找你找得好苦啊。一句话,我全然崩溃。原以为,我这样的恨,我这样的怨。但此刻,我猝不及防,眼泪如洪水决了堤,如海浪奔流而来,他拉我入怀,纳苏,你怎么舍得逃走?
命中注定,这是劫数。有一种男人,天生对女人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即使知道他是鸦片。张小楚是鸦片,邪恶的鸦片,他让三个女孩子欲罢不能。一个死了,一个远走他乡,而我,在二十二岁这年遇到他,不可自拔地陷落,虽然我知道,这是一个给不了我永远的男子。
我的文字开始出现在很多杂志上,有报纸采访我时,他在我旁侧捣乱,亲爱的,你一定要说你是白素贞啊。为何?因为,我是你的许仙啊。
夜夜夜夜,我们唱着“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我早知这是孽缘,却无力自拔,有好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何况爱情?
此时的家棉,在深圳的酒吧里唱歌,她果然成了通俗歌手。可很多人说她,唱歌怎么会有戏味?我没有告诉她我正和张小楚在一起,我不忍心这样做。
她和我打电话时,张小楚的手正在我的身体上游走,有一次,我差点呻吟了,家棉问我,纳苏,你不舒服吗?我与张小楚,仿佛两个偷情男女。我是如此犯贱,把挣来的版税全交给了张小楚,他要吸烟,他要去买醉,他哪里会做生意,他说,他喜欢吃我的软饭。
没有办法,我这样爱他。即使他整天只在家里昏睡,即使每买来好多烂碟看了一天又一天,我还是要去公司里去写那些文案,晚上写到两三点才收工,我要挣钱,我要养着这个只会唱戏不会做任何事情的男人。前世,我一定欠了他的。这是我的爱情劫。
三年,整整三年,我挣的每一分钱几乎全花在这个男人身上,他喜欢华衣美食,喜欢抽555香烟,喜欢去酒吧里泡女人。这是他的本性,他改变不了。明知如此,我却欲罢不能。
二十五岁这年,他提出分手,他说,我要去深圳。
我终于明白,他和家棉,已经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我们分手,还是在十二月。我忽然觉得大连是这样地冷,冷到我浑身哆嗦起来。收拾了东西,我南迁,这次,我选择了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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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昭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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