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店坐堂看病最高罚1万元
2010年07月23日 16:12 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规定,药店违规开展诊疗业务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

据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医疗机构数量增长迅速,一些医疗机构处于监管真空,其执业行为不合规范,造成医疗事故、纠纷多发,严重损害医疗机构的形象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擅自流动行医,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人员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药品经营部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诊疗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药品器械,并根据情节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擅自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执业地址,擅自变更诊疗科目,违反规定乱收费、多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人人网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凤凰健康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