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医院拟推按病种付费 费用超标医院自付
2010年12月17日 10:23 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为使患者就医诊疗过程更加“透明”、避免重复检查的发生,北京将推广“电子病历”。昨天来自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消息,2011年1月1日起,将率先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试点“电子病历”,5年内完成全体居民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建设。

“电子病历”可避免重复检查

据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之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作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已经启动了该项工作。近日通过医院自愿报名,北京市卫生局又遴选出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顺义医院和大兴区人民医院5家医院作为 “电子病历”试点医院。

根据卫生部要求,将用1年左右的时间开展试点工作,用五年时间完成全体居民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建设。邓小虹表示,所谓“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使用“电子病历”后,患者能够了解自己的病情、各项检查结果和处方药的名称数量。万一医生有开“大处方”等违规行为,患者能及时发现。另外,可以避免重复检查的发生,有效减少患者的看病费用。邓小虹表示,针对电子病历,目前北京市卫生局已经制定了一个初步实施方案,使用电子病历后医院会诊流程将全面电子化,解决会诊通知难、完成难和监管难等问题。

一种疾病可“打包付费”

2011年,本市将逐步向全市三级医院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

为防止过度医疗、规范看某种疾病的诊疗项目,本市今年已选择大约50种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试点医院对于一种疾病将综合测算所需的诊疗项目并“打包付费”,这样一来,乱用贵药,给患者“加码”检查,导致费用超过付费标准的费用,医院将自掏腰包。目前,按病种收费的方式正在人民医院和北医三院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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