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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送的100元现金券,第二次去消费时才发现原来只能抵扣当次消费的50%”、“办餐厅会员卡,享受折扣却好难,商家往往用特价菜不能享受折扣等多重理由回避消费者。”……信息时报自本月初开通3·15投诉热线后,接到此类投诉十余宗。
无独有偶,在今年3·15期间,广州市消委会和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首次发布了十大行业消费潜规则,其中饮食方面的投诉案有800多宗,投诉量居十大被曝光行业的第二位。
如果说,消委会公布的这些“行规”、“业规”已为消费者所熟知,那么,还有一些隐藏在食品消费环节、不容易被觉察的霸王条款,则令消费者更是防不胜防。
案例1 办餐厅会员卡要享折扣却很难
卢小姐持有某餐厅的会员卡,但在一次消费后结账时,服务员却称,她点的是特价菜,不能享受会员9折优惠。卢小姐的这种遭遇在餐饮行业很普遍,市民王先生是某湘菜馆的会员,去年年底他在该湘菜馆消费了将近200元,本以为按照8折的优惠,会省下将近40元,但实际付账时却发现仅有不到20元的折扣。王先生对帐单时才发现,原来烟、啤酒以及两个特价菜均不在打折范围内。
番禺消费者李小姐向信息时报反映称,一次她在市桥桥南的某西餐厅就餐后,餐厅赠送了她2张冷饮券,表示可在下次消费时获赠2杯柠檬红茶。可当她第二次去消费时,才被告之只能在下午茶时段赠送。她将冷饮券反过来,才发现有一行小字写着赠送时段,让她倍感被忽悠。
应对:问清优惠使用方式
消费者要清楚赠券、会员卡的优惠使用方式,商家往往会设置许多限制条款。消费者在获得会员卡或赠券后,应主动向商家询问有何具体细则,因为通常商家不会主动告知。
案例2 餐厅为避税不开发票或开假票
记者随机对身边10位朋友、同学展开小范围调查,发现几乎每个人在餐饮消费时都遭遇过酒家拒开发票的情况。黄小姐年初八在农林下路一家川菜馆就餐,要求服务员给发票。服务员不大乐意,并表示,“如果你不开发票,我们可送你一个果盘。”
除了拒开发票,更多的餐厅是以“发票用完了,请过几天再来取”为由搪塞消费者。而大部分受访者表示,如果餐厅说过几天再来拿发票,如果不是很必要,就不会再去取了。
据悉,部分经营者还会使出“不要发票就可免去餐费零头”、“打了折所以不能开发票”等招数来避免开发票。最让消费者气愤的是,有的餐厅居然会开出假发票。由于经常要请客户吃饭,冯小姐需要发票回去向公司财务报销。不过令她颇为不愉快的是,经常在一些中小型餐厅就餐后收到假发票,然后又要大费周章地向餐厅重新要真发票。“换发票时,还有些餐厅说发票用完了,要过几天才能提供,他们留下了我的电话,但等来等去都没有等到餐厅的电话。”
应对:拒绝付款打12366举报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因此,如果商家不开发票,消费者可拒绝付款,并可打1236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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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丽嫦 李星慧 编辑:董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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