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九、庞大弱势群体须关怀
收入较高、具备一定社会地位、拥有知识和文化的中产阶层,能够在慈善公益、维护道德、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贡献力量。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城镇失业下岗者中的贫困人口、受灾人口、残疾人等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慈善事业是继工资、社会福利和保障之后的“第三次社会大分配”,中产者通过捐赠需要帮助的人,可以缩小社会由于贫富差距带来的矛盾,但在我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1000万家企业中,仅有10万家曾经为慈善事业捐过款物,99%的企业从未有过慈善捐助记录。在企业中,不少中产阶层对捐款的行为并不感冒:一方面,国内一些慈善机构的透明度受到他们怀疑,受到舆论影响,他们担心捐款落不到实处;另一方面,不少人更关心的是自身事业的发展,对慈善行为缺乏热情,对社会有一种冷漠感,把捐款等社会义务看作一种烦恼和焦虑。
之十、利益集团霸王条款的受害者
1960年,科斯写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他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把社会成本定义为“一切涉及社会个别成员和集团的负担、损失、痛苦、牺牲或辛苦的现象”。额外社会成本体现在中产阶层的家庭里,最明显的是教育。教育学家杨东平认为,政府应该增加教育投入,不应将教育成本过多转移给家庭,因为这无疑增加了每个家庭额外的社会成本。
孩子的教育不是中产阶层唯一的额外社会成本。中产阶层不少人都经历过部分权力部门行政垄断、权力寻租或非法行为的侵害。有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通过“走后门”来获得某些机会与方便,通过非正当的途径来获得发展的机会。由于社会体制上的漏洞或行政上的监督不力,造成了他们在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必须在程序之外,付出更多额外的社会成本。尽管他们可能由此获得财富,但部分额外社会成本也对他们得到的财富进行了消解。除此之外,在中产阶层的生活中,一些不合理的汽车路桥费、房产交易中的霸王条款、旅游过程中的合同陷阱,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违规操作,额外的社会成本很容易落在他们头上。要知道,这些落在中国中产阶层肩膀上的额外负担,或许数额不多,但分量可是一点都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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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昭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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