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部门:危害食品安全该判死刑要坚决判
■ 呼声
食品安全刑罚力度不足震慑犯罪
“去年底和今年初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我们办案中查获的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日前,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谈及食品安全立法等问题时说,这样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也不足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
今年7月,青海再次出现问题奶粉。
徐沪介绍,在侦破天津某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中,办案人员去控制公司高管时,对方当着办案人员面,告诉家属说,“不要害怕,最多判三年的刑”。
结合上述经历,徐沪建议,研究食品安全犯罪和完善立法的对策。
近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004 安徽阜阳爆出大头婴儿事件,因劣质婴儿奶粉中蛋白含量远低于国家要求,造成十余患儿死亡。
2006 河北等地的红心鸭蛋,被查出添加苏丹红。
2008 三鹿集团被发现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以增加检测中蛋白质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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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华云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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